(系统开放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7:00)
填报须知:
一、登记表备案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http://www.gdep.gov.cn/zcfg/falv/201609/t20160907_214959.html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http://www.zhb.gov.cn/gkml/hbb/bl/201611/t20161125_368260.htm
4、《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200910/t20091022_174765.htm
5、《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的通告》
http://www.gaoming.gov.cn/zwgk/gmzw/gmzfwj/201602/t20160215_5522662.html
6、《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高污染燃料限制使用区域的通告》
http://www.foshan.gov.cn/fsjyxc/zfs/201406/t20140618_4694922.html
7、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8、其它法律法规:http://www.gdep.gov.cn/zcfg/falv
二、资料下载、咨询电话和邮箱: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_用户手册 (企业或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属于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填报纸质版)
3、各镇(街道)环保部门、区环保局咨询电话、邮箱:
所属镇(街道) |
电话 |
邮箱 |
荷城街道办 |
88822877 |
gmhbj@126.com |
杨和镇 |
88800355 |
Yanghehuanyun@126.com |
明城镇 |
88833291 |
917060900@qq.com |
更合镇 |
88261515 |
3558086043@qq.com |
西江新城 |
88880699 |
|
区环保局:88988678 gmhbgh@163.com |
注:企业/个人用户,按建设地点向所属镇(街道)咨询
温馨提示:
1、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时,应当认真查阅、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2、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备案、管理规定的,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
3、餐饮类的登记表备案项目,建议在备案前向属地镇街环保部门咨询。
4、禽畜养殖类登记表备案项目,在备案前必须确保项目选址符合高明区禽畜养殖区划分的有关规定。建议在备案前向属地镇街环保或农业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