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于今年印发《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度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按文件要求,对完成沼气池等污染治理配套设施的畜禽养殖场(存栏量≧100头或出栏量≧200头)实行“以奖促治”;只配套净化水面的畜禽养殖场不予奖励。现征求公众意见。请于5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到我局邮箱:gmhbjwk@126.com。
附件:高明区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专项奖励资金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高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