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明区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深化整治资金奖励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
来源: 高明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05-05 16:13:00
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佛山市陶瓷行业、玻璃制造行业、铝型材行业和VOCs排放企业整治方案的通知》(佛环委办〔2014〕18号)、《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企业、锅炉企业、陶瓷行业、玻璃行业整治方案的通知》(佛环委办〔2017〕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深化整治工作,降低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排放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局编制了《高明区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深化整治资金奖励方案(征求意见稿)》,现网上征求公众意见。
反馈意见时间:2017年5月5日—2017年5月12日
联系电话:88988523 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
联系邮箱:gmhbwk@163.com
附件:奖励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