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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鹏猪场等13家禽畜养殖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情况的公示

来源: 高明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6-02-24 09:16:00

根据《高明区农村环境保护专项奖励资金方案》的相关要求,对按要求完成禽畜养殖场整治任务的养殖场进行奖励。现将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大鹏猪场等13家禽畜养殖场的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情况在高明区环保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拟奖励的相关养殖场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有关意见及建议请于31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邮箱(gmhbwk@163.com)

 

附件:高明区2015年镇(街道)农村环境保护专项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