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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环公告〔2017〕4号--公告文书(东星海)

来源: 高明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08-17 15:19:00

佛山市高明区东星海木制品厂(经营者:张冬冬):

佛山市高明区东星海木制品厂(经营者:张冬冬)环境违法一案,经我局现场调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同意立案处罚。现依法向你厂公告送达本局明环罚告字〔201740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明环罚告字[2017]40号--东星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