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环保专题>公告公示>环评公告公示>审批前公示(镇街)

佛山市高明区天鹅洲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高明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10-27 14:51: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天鹅洲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1027日至11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荷城环保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877    电子邮箱:gm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佛山市高明区天鹅洲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佛山市高明区天鹅洲木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镇街西安庆州工业区海田路97号佛山市吉兴耐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侧4号厂房

广西南宁新元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天鹅洲木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租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镇街西安庆州工业区海田路97号佛山市吉兴耐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侧4号厂房(中心地理坐标:E 112.817874°,N 22.924573°)作为经营场所,主要从事家具配件、木制品的加工和销售。租用面积为6000m2,包括1栋单层厂房、门卫室、电房等,年产胶合板7000m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污 染物

生活

污水

CODcrBOD5、氨氮

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大气污染 物

生产车间

粉尘

统一收集经“中央集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自然沉降

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

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

上胶拼版工序

VOCs

采用环保型水基胶,无组织排放

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固体 废物

生产区

边角料

交由相关单位收购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除尘设备

收集的粉尘

原材料

白乳胶包装桶

交由供应商回收

员工办公

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理

噪声

设备噪声

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减震降噪等措施;定期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故障噪声;加强车间的密封性。

项目四周边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限值

其他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2017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