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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鑫亮点超市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高明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10-13 09:10: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鑫亮点超市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1013日至101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荷城环保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822877    电子邮箱:gmhbj@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佛山市鑫亮点超市设备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佛山市鑫亮点超市设备有限公司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安华路61号之五厂房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佛山市鑫亮点超市设备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安华路61号之五厂房,中心地理坐标:N22°59’59.93"E112°49'22.11"。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000平方米,总投资为500万元,租用已建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主要为超市设备的生产,年产散装堆头3000个、水果堆头3000个、三层堆头3000个、果蔬货架2500个以及收银台1000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CODcr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高明中心城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经五塱渠排入西安河。

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BOD5

SS

氨氮

大气污染物

开料、封边和雕刻工序

(木工部)

颗粒物

(无组织)

在开料、封边和雕刻工序各个工位安装集气罩,木屑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定期清理外售物资回收公司,项目不设排气筒

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机加工工序

(五金部)

加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固体废物

开料、封边和雕刻工序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木屑粉尘

统一收集后定期清理出售给专业物资回收公司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机加工工序

回落地面收集的金属粉尘

统一收集后出售给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开料工序

废料

统一收集后出售给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员工

生活垃圾

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设备噪声

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加装隔声罩、消声器隔音降噪等措施;设置隔音室对产噪大的设备进行围闭作业;定期检修,防治、止不良工况下故障噪声;加强车间的密封性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限值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厂房已建设安装完成,选址四周为道路和绿地,不存在建设期间的生态影响。项目营运过程主要产生生活污水、木屑粉尘、金属粉尘、设备噪声、生活垃圾、废料、经收集后作为一般工业固废的木屑粉尘及金属粉尘。通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并且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均可达标排放。因此,项目在营运期不会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