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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辉达盛包装材料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高明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10-09 15:22: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辉达盛包装材料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2017109日至2017101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杨和镇和顺路51

邮编:528513  

    联系电话:0757-88800355   

传   真:0757-88800355  

电子邮箱:yanghehuanyun@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佛山市高明区辉达盛包装材料部新建项目

佛山市高明区辉达盛包装材料部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独岗工业区东侧11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辉达盛包装材料部(下称本项目)拟投资15万元人民币,租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独岗工业区东侧11号(中心地理坐标:E 112°45'5.07"N 22°51'43.25")作为经营场所,主要从事苍蝇纸的生产加工。租用面积为1300m2,包括1栋单层生产厂房。年产苍蝇纸1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污  染物

生活

污水

CODcrBOD5、氨氮

近期: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完善前,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内河涌;  远期:污水处理厂建成完善后,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近期:《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

远期: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

生产

车间

有机废气

加强车间通排风

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固体

废物

生产区

纸张边角废料、废包装材料

交由相关单位收购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危险

废物

废墨水及其包装废物、沾染物;废机油及其容器罐

交由有危险废物运营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员工

办公

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转运处理

噪声

设备

噪声

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机械阻尼隔振、减震降噪等措施;定期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故障噪声;加强车间的密封性。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3类区限值

其他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201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