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环保专题>公告公示>环评公告公示>审批前公示(区)

广东韩丽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泰分公司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高明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8-01-04 09:49: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韩丽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泰分公司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14日至20181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电子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韩丽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泰分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韩丽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泰分公司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东侧(清泰村七组“坟围”)

环评机构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扩建项目新增橱柜吸塑系列门板2万套、家具辅助产品3万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喷漆废水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前,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截污管网建成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木屑粉尘、油磨粉尘、喷漆车间废气、喷胶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组装胶水废气达标排放。

3)经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4)喷漆废水、喷胶废料、废活性炭、喷漆废渣需统一收集后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边角料、除尘器粉尘、废包装材料交由资源回收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处理。

20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