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鸿屿饲料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高明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12-27 15:57: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鸿屿饲料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3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电子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鸿屿饲料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鸿屿饲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七路38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鸿屿饲料有限公司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七路38号,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年产鱼饲料3万吨。本项目将原有的水煤浆锅炉(6蒸吨/小时)改为天然气锅炉(WNS4-1.25-Q(LN),4蒸吨/小时),其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能不发生变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技改后燃气蒸汽锅炉产生的锅炉排水属于清洁下水,可直接排放。
②项目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一个不低于8 m并高于周围200m建筑物3m以上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技改项目不会产生新的固体废物,同时不再产生炉渣。
|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