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淳道环保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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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淳道环保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淳道环保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城六路20号(2座厂房)之四号车间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年产离心风机2000台、除尘设备500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喷淋废水和水帘机废水交由有废水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明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2)金属粉尘、焊接烟尘达标排放;喷漆工序漆雾和有机废气、恶臭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3)经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 (4)边角料、包装废料分类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油漆桶交由生产商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漆渣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要求处理。 2017年12月13日 |